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,有效预防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流入使用领域。现就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公告如下。
消防产品使用单位(包含: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,个体经营者等建筑消防设施类产品使用单位,以及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、专职消防队、志愿消防队(微型消防站)等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使用单位)。
《消防产品目录(2022年修订本)》中的建筑消防设施类和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。重点为可燃气体探测器、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、手提式灭火器、消防应急灯具、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、洒水喷头、室内消火栓、消防单向阀、防火门、防火玻璃、灭火毯、消防水带等,以及微型消防站配备的装备器材,往年抽查中合格率较低的产品,如防火阀、排烟防火阀和排烟阀。
1.广泛发动。各使用单位及时在本单位内传达公告要求,明确负责消防产品质量自查自纠的部门和责任人,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,按进度推进自查自纠工作。
2.摸清底数。对本单位所有消防产品品种类型、数量、生产厂商、购买渠道等做全面摸底,建立消防产品基础台账。
3.查验台账。根据制定的基础台账,通过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()、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()开展消防产品质量查验。建筑消防设施类产品使用单位重点自查产品合格证明、标识和有关证书,确保选用符合市场准入的、合格的产品;是否定期组织对产品做维修保养,确保完好有效。消防救援装备类使用单位重点自查产品是不是具有市场准入资格、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,采购文件要求的检验报告是否纳入装备验收的主要内容。
4.开展自纠。查验过程中,发现存在不合格消防产品或产品明显不具备基础功能,应按时换。对发现存在知假买假、知假用假问题的,要立即纠正。
5.报告情况。将自查自纠情况、消防产品基础台账留存好备查。对发现生产、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行为的,将相关线索及时报当地公安机关、消防救援机构、市场监管部门。
各使用单位要格外的重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根据公告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。
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意识,掌握真伪辨别常识,选择合法购买渠道,积极提供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线索,一同营造不生产、不销售、不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良好氛围。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举报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。